徐水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徐水县位于太行山东麓,河北省中部。地处北纬38°09?–39°09?,东经115°19?–115°46?。东与容城县、安新县交界,南与清苑县、北市区为邻,西与满城县、易县接壤,北与定兴县相连,总面积723平方公里。辖7镇7乡,一个城区办事处,304个行政村。2006年末,全县实有耕地678090亩,总户数158556户,总人口561567人,其中,非农业人口73847人。县内以汉族为主,回、满、壮、蒙等民族合睦相处。地势西北高,东南低。最高点是县城西北象山,海拔447米,最低点在县城东南大因镇的李家迪城村,海拔8米。依照形态和成因不同,全县可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地貌单元。大致以大王店为界,以西为剥蚀堆积作用形成的丘陵区,面积91.2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12.6%,以东为堆积作用所形成的山前倾斜平原区,自然坡度1‰左右。属大陆性季风气侯。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自然环境良好。年平均气温11.9℃,年无霜期平均184天,年均降水量546.9毫米,年日照时数平均2744.9小时。土地肥沃,地势平坦开阔。耕作条件良好,水利设施完善。2006年末,农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965台,农用排灌机械13320台,机井11389眼。2006年,粮食播种面积902185亩(含复种面积),粮食总产量365120吨,主要作物有小麦、玉米、花生等,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38637万元,农业商品率71.2℅。西部山区矿产资源品种多样,储量丰富,品质优良。目前已探明的矿藏有板石、高岭土、白云石、铁矿石等。板石资源主要分布于东釜山乡、义联庄乡,储量为4亿立方米,是世界三大板石主产区之一。水资源比较丰富。主要河流有瀑河、漕河、萍河,年均降水量546.9毫米。